疯了,我想你想的快死了,等你到天亮,等待铃声响,对着电话说,是我,是我。”
我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期待听完这首歌就入睡。可我翻来覆去,也没能睡着,我一直在回忆我们刚开始的时候,回忆还是个新手的我,回忆你对我的暴戾,回忆你对我的偏执,以及那些宠爱。到了四点多的时候,石磊进来了,我从床上坐起来,吓了他一跳。
“你没睡啊,我以为你睡了。”他用浴巾擦着头发,疑惑地看着我。
“睡不着,你睡吧,我走了,出去抽根烟回家了。”我开始起床穿衣服,想着无论如何也要回家。
“唉,看不懂啊,你们谈恋爱的人,走吧走吧,正好我出去把博文叫进来。”石磊絮絮叨叨的出去叫陈博文。我穿好衣服,出门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出了酒店。
四点多的时候,车很少,我在路上散步,看刚刚亮灯的早点摊,是这个陌生城市这个时间段唯一的烟火气。我知道再过不久,这个城市便会打破现在的寂静,人们陆陆续续开始起床,把这个城市点缀的欣欣向荣。
我去路边早点摊吃油条和豆腐脑,顺便叫了个车。早餐冒着热气把我的眼睛熏的有些潮湿,我用袖子蹭了一下眼睛,漫不经心地吃着早餐。
我已经迫切的想要回家,想要看到你,想要抱你,吻你,想要告诉你,我回来了。
车到的时候我扔下吃了一半的早餐,飞快上了车,早晨车很少,司机一路飞奔,不久便到了楼下。
我飞奔上了楼,站在门口想要敲门,食指的指节刚要触碰到门,便飞速收了回来。
然后我站在门口整理了衣服和裤子,确定它们是干净整洁的,像一个第一次见岳母的新郎,郑重而有力的敲了你的门。
门很快从里面打开了,客厅里是浓浓的烟雾,以至于我看不清你的脸。你倘若没看见我一样,又回到了沙发上抽烟,盯着电视,还是维持着我离开的姿势。电视里的电影早已重复了无数遍,依然是SleeplessinSeattle,汤姆汉克斯的脸异常清晰。
我看着你疲倦而干涩的脸,浓浓的黑眼圈和已经快抽完的一条烟,以及地上散落的烟头,平静地跪在了你的脚下。
我亲吻你冰凉的脚,一遍又一遍的叫着你主人,把你脚底的灰和指缝舔的干干净净。
我不知道我叫了你多久,叫的嗓子说不出话来,叫的声带嘶哑,突然听到了你对我大声吼着,
“Whatifsomething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