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传闻悄悄传遍了桃源,而主角之一,正是此刻身处众多热烈视线之中的那个男人。
桃源里鲜有女人。乱象初起之时,身娇体弱的女人往往是最先遭逢不测的对象,侥幸活下来的也是那些粗壮鄙陋的母夜叉。唯一一个美女还是异能者的亲妹妹,而人家自己也是异能者,别说碰了,就是走在路上不小心瞥一眼都会被那位脾气火爆的大小姐好生教训一顿,再多的旖旎心思也早散了个干净。
那个林殊可是个普通人,听说腿脚也不好,还养了个拖油瓶女儿。虽说是个男的,可偏偏长了那么对骚浪的大胸和肥屁股……
有个年轻人实在忍不下去,腾地站起来,大步往林殊的方向走了过去。可没走几步就被平日交好的同伴死命拉住了:“你干什么去?要色不要命了?”
“不就是个给东西就能干的骚婊子……”
“他是婊子,那也不是咱们这种人的婊子。”同伴也百般垂涎地望过去,语气里满是痛憾,“这骚货是章遥的姘头,你跟他争?你想被赶去外头等死?”
色是刮骨钢刀,刀刀要人性命。命当然还是更重要一点。年轻人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站住了,只是眼神还跟钩子似的,一寸寸地搜刮着这块美味可口的嫩肉。
没过一会儿,又有人凑到了林殊跟前,这次可没人拦着了——那脸蛋尚且留着三分稚气的少年也是个异能者。
少年的名字叫秦骞,林殊知道他,却一直都觉得他给自己的感觉不太好。说不上来是哪儿不好,只能归于直觉,就像草食性动物会本能地避开食肉猛兽。
可只看这位刚满十八岁的少年的外表,林殊完全看不出他有何危险之处。秦骞就这么乖巧地蹲在他身边,杏眼瞪得圆圆的,眉毛浓而细长,白净的脸蛋上还带着婴儿肥,眼巴巴地跟他搭话,像条急着讨主人欢心的小奶狗。可林殊还是有点怕他。
“叔,我给欣欣逮了只小野兔,你一会儿跟我回家去拿呗。”
他靠得太近了,林殊不自在地往旁边挪了挪。“哪儿还有野兔,你别是把人家养的弄来了。”
“就从外面逮的啊,瘦得跟耗子似的,扑上来就啃我裤脚,我拎着耳朵揪回来了。”
“瞎说。”
“真的,”秦骞的眼睛亮晶晶的,“那小玩意儿吃什么都能活,命硬着呢,好养。”
林殊心里一动:“你说你刚从外面回来?”
“是啊,逛荡了三五天,上午才回的。”
林殊知道他们那些异能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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