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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书说到,一大帮大臣高官与那崇福宫御容殿上唧唧歪歪,絮絮叨叨的,也吵不出个清爽。且是将那时机无端的让那吕维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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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衙门刑房着实不是个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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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且莫望文生义,刑房不是专门行刑逼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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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职为主管开封府辖内民事、刑事案件,堂审记录、现场勘验、拟差票、放文牍、收贮刑事档案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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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房下属有管年、狱卒、刽子手、仵作、稳婆等。下设招房,负责原告填写表格、笔录、口供,为主审官员判决提供依据。还负责协助知县勘察案发现场,填写“尸格”、县衙的拘传、催科等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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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衙役必须执有吏房开出的差票方可执行公务。同时负责拟写刑案公文,并办理在押犯人清册、治安状况详文及自理案件循环簿卷宗。结案后整理通案材料,入档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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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给犯人上刑审问的地方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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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大堂,当堂打了以示公正,凡不在大堂拷讯者均属私设,这在当时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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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但是历朝历代私设刑讯,酷求拷讯者繁多,宋朝这“台狱”、“瑶华秘狱”便是很典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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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现下这“真龙案”,本是皇城司、大理寺、兵部三堂会审,却因这大理寺,兵部以官员形制问题拖着不派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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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这宋正平乃御品,大理寺主管民事,属于现在的最高法,没资格审理。兵部?压根就扯不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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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归根结底应该归谏院,或御史台,跟开封府、大理寺乃至吏部着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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