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七头也不回,只朝身后摆摆手:“饭菜一会再吃,我洗个手,换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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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衣服?这……他几时这么讲究了?还换衣服,以前当乞丐的时候,可没见他这么爱干净。”程峻笑着摇头,一看蒸笼里的菜碟正冒热气,他赶紧用一块干净的破布一一将菜碟取出来,再一一搬到正厅的饭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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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七已经换了一身暗得接近黑色的衣服出来,闻到菜香味,他伸手就往碗里抓了一块红烧驴蹄,一只脚立在地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就这么流里流气的啃驴蹄,嘴里还啧啧出声:“喔呵!翟府好厨艺,这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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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峻一把将叶小七踩在凳子上的脚给拍下去,按着他坐下:“能不能坐下来好好吃?又没人跟你抢,怎连筷子都来不及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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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程峻拉住叶小七的手,强行取下他手里的驴蹄骨头,拿块帕子擦干净,再往他手里塞了一副筷子,往他跟前放了个装了白花花米饭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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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今儿起,要学会正正经经的吃饭,知道没有?现在,你大哥我,可算是正正经经的有事做的人了,你已经不是以前的小乞丐了,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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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七别扭的抓着筷子,恨不得直接丢掉:“用筷子哪有直接上手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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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峻佯装恼火:“不行,就得拿筷子。日后,还要读书识字,还要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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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叶小七顿时觉得眼前一大桌饭菜都不香了,身子往外一扭,看都不看程峻:“你要我去读书做文章?那还不如让我去要饭。那玩意,我看着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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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峻耐心的将赌气的叶小七身子掰回来,连名带姓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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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七,你跟我不一样,我可以凭着功夫去谋口饭吃,你身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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