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听说过黑市。
要不是昨天的那只兔子要下崽了,她还想去黑市看看。
“二哥,你会用弹弓吗?”
孙绵绵停在一棵酸枣木树下,手起刀落,砍下一个“Y”型的枝桠,再在两旁的枝桠上熟练的削一个凹槽,又利落的把头发上的一根皮筋取下按在凹槽里。
简易的弹弓做成了。
孙景铄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一系列动作,好久才找回声音,“小妹,你,你不是城里长大的吗?怎么会……弹弓?”
弹弓一般是男孩子的最爱,打麻雀或者玩地道战,这是必备工具。
孙绵绵回头,“城里人怎么啦?看我的。”
一手持弓,一手捏住石子拉开皮筋,射!
“打中了?!真的打中了一只野鸡?!”孙景铄喃喃开口。
“当然!我很厉害吧。”孙绵绵像只骄傲的公鸡,得意的昂起头。
孙景铄呆立当场,疑惑,震惊,佩服,惊喜等万般滋味涌上心头。
“你确实厉害!小妹,给我试试?”
有了收获,孙景铄也不反对进深山,反而跃跃欲试。
“给你!”
兴许是男孩子天生对弹弓敏感,几次失败后,孙景铄成功的打中了一只野兔。
可惜的是,只是打中了兔子的一只眼睛。
猎物,跑了!
他信心倍增,“我很快就能打中的。”
孙绵绵笑了笑,“多练练力道,打中眉心就能一击毙命。加油!”
有了孙景铄一起,孙绵绵不方便扫描植物或者小动物,专心寻找药材。
不知道是不是昨天把所有的运气用光了,今天没看到一株心意的药材。
但看到孙景铄兴致勃勃打猎的样子,也将注意力转移到猎物上。
没有药材,有猎物也不错。
本着不能空手出宝山的原则,孙绵绵找药材的同时,关注起周围的动静。
“小妹,我打中了。”
听到孙景铄的呼唤,孙绵绵高兴的跑过去。
可才跑了几步,差点被地上的藤蔓绊倒。
“哎呀!”
她惊呼一声,稳住身形,眼角余光看到不远处的树丛边有抹银白色。
“这是……小狼崽?”
深山里不可能有小狗,那就只能是狼崽了。
小狼崽银白色毛发粘连,双眼紧闭,蜷缩着身子,被冻的瑟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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