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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个人中也不定有个拥有这般英俊的容貌,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声,勒住车马。这大汗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阿飞,此间的主人或许是我仅剩的亲人,他年纪和你差不大,我也许久不见了,不过,他偶尔寄来的东西却好吃的很。我在塞外这么年,直念念不忘。”
名为阿飞的少年轻轻点了点头,虽然他不知道李寻欢口里的好吃是个什么概念,但是应该不错。
被李寻欢这双眼睛盯着,没有个人会认为他说的是假话。
李寻欢来到这间根本谈不上富裕的宅子面前,忽而有了些近乡情怯的感觉。
自己去十年,当年的小孩子还会记得他这么个兄长么?
不等李寻欢想完,里面的门已经咯吱声打开,开门的正是百里牧本人。
早在李寻欢他们离这里好几里地之时,他便已经听见了声音。而家里的仆人,也在这里忙着去准备年货了,并不在此处。所以说,李寻欢这么个人生赢家,来的时机实在是太好。
“你是……阿力?”李寻欢见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青年,不由的喊出了名字。
“恩,进来吧。”百里牧认出了李寻欢,或者说,没有人不会不记得李寻欢,尤其是见识过李寻欢最为年轻出色的模样的人,永远都不可能会忘记他。
说起来,还算是段颇为传奇的事情。
当年的百里牧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娃娃,字都识不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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