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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次被攻略:
很多很多年前,a宇宙。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
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村上春树
[第五奕]第一次看到村上春树的这句话时,
总觉得这话和话语出处的书名(《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一样,像废话一样,
绕口又矫情。
他在为什么而坚持,
他自己心里能没点逼数?他并不需要谁来点破。反正就他自我感觉的,这种感情就像是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是人人心知肚明、自然而然的道理,哪怕不被语言描绘出来,
也应该是大家都在默认去做的普遍现象。
谁会因为这样一句矫情的废话而感动,
傻逼吗?
然后,
[楼等闲]就在一个闲来无事、手机没电的午后,在[第五奕]的书房读到了这本书,就像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一样,
他用一脸的激动,和指着这句话不断的说着‘这就是这样啊,
就是这样,我们为了所爱而坚持着,
我宣布,
从今天开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句子了’来实力证明了,他真的是个傻逼。
[楼等闲]觉得这话振聋发聩,让他醍醐灌顶,恨不能一夜间就把该作者的其他作品都拜读一遍,
并引为知己。
[第五奕]却似笑非笑的打量了[楼等闲]一眼,觉得他果然是个头脑简单的傻缺,看上他的人不是贪,就是蠢,要么就是眼睛有问题,又贪又蠢。
然后,没过多久吧,[第五奕]和[楼等闲]就遇到[安歌手],一个爱把自己和过去爱人的记忆强硬灌输到别人脑子,让别人误会自己就是那个爱人,促使别人快速爱上他的任务者。[第五奕]不知道[安歌手]的脑子是怎么样一个构造,也不知道别的真的信了那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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