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他从中学开始对音乐产生了兴趣。中学二年级时,他去同学家玩,看到同学家有一把吉他。同学说,那把吉他是他哥哥的,也教了他怎么弹。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碰吉他,一开始,他的手指不灵活,但练习几次后,可以弹简单乐曲的一小节。当时的喜悦难以用言语形容,他全身感受到上音乐课吹直笛时难以体会到的快乐。
几天后,他鼓起勇气向父母要求,他想要一把吉他。父亲经营一家鲜鱼店,过着和音乐完全无缘的生活。他瞪着眼睛大发雷霆,叫他不要去交那种坏朋友。父亲的认知中,弹吉他的年轻人都是不良份子。
我一定会用功读书,一定会考进本地最好的高中,如果考不进,就把吉他丢掉,以后再也不弹了──他一个劲地拜托,说出了他所有能够想到的承诺。
在此之前,克郎从来没有要求过任何东西,所以,父母也吓了一跳。母亲的态度先软化了,最后,父亲也不再坚持,但他们并没有带他去乐器行,而是去当铺,只愿意帮他买流当的吉他。
「搞不好不久之后就要丢掉,没必要买那么贵的。」父亲板着脸说。
即使是流当品,克郎也欣喜若狂。那天晚上睡觉时,他把新买的中古木吉他放在枕边。
他参考去旧书店买的教材,几乎每天都在练吉他。因为和父母之间有约定,所以,他很认真读书,成绩进步出色。因为这个缘故,即使假日克郎在二楼的房间弹吉他,父母也从来不骂他。之后,他顺利考进了第一志愿的高中。
高中有轻音乐社,他立刻申请加入,和轻音乐社的另外两个朋友组了乐团,去很多地方演奏。起初只是弹其它乐团的曲子,后来开始弹自创曲,几乎都是克郎写的曲子,主唱也是他,另外两名成员对他的作曲赞不绝口。
升上三年级后,那个乐团形同自然解散。原因很简单,当然是因为要考大学了。虽然他们相互约定,考上大学后再重新组团,最后这件事也不了了之。因为其中一个人没有考上大学,但那个人在一年后考上了大学,也没有人提出重新组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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