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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殓尸骨!”李信拿起床榻边的连玉骨酒器,轻轻的抚摸把玩着,心中思虑着,不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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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尊金镶玉的骷髅杯,骨质森白,镶嵌有金丝、玛瑙、玉石等物,被匠人大师打磨的非常完美与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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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器的两侧眼窝处镶着,血红色的红宝石,与颧骨相互衬托出妖异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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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颌缝隙处各镶着脂玉和金边,华丽中透着威严和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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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被李信经常把玩的原因,雪白色的骨盖隐隐有着油润的光泽,保养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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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赫然是当初李信命人专门铸造的一尊骨器,呈贡的酒水,每次喝起来都别有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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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尊骷髅杯,对于李信来说意义非凡,比之所谓传国玉玺,还要来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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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但是他大仇得报,称霸天下的转折点,更是对于曾经的敌人,展现出来的一种从身心到精神上征服的畅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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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李信对此物,是倍加喜爱,也倍加珍惜,不愿轻易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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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胡虏尸骨,收了也就收了,但手中这连玉杯,他是万万舍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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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作态,让一旁的贾诩和张既看的眼皮直跳,暗骂李屠夫当真不可以常理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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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草原上的那些野蛮人,也曾经喜欢将敌人的头颅,做成精美的骨器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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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多,也就是弄个酒杯,偶尔在大型的宴会上,拿出来显摆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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