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儿子的情侣。
没过几天好日子,那对情侣就把他扔在了天桥下面,他被一个乞丐捡了回去,虽然吃不饱穿不暖,但勉强活了下来。
这个繁华的大都市,灯红酒绿,却还有一个光照不到的角落。
他们把这里叫做黑巷。
这里住的全是穷人,像是住在下水道的臭老鼠。
生活亏待了他们。
他们也无法对生活微笑。
像行尸走肉,在这里发烂发臭。
乞丐把他带到了这里,这里已经算是这个巷子最好的屋子了。
他没有读书,跟着乞丐去行乞,或许是年龄小,他讨的钱比乞丐还多。
扮瘸扮残,他学会了怎么用同情心得到更多的钱。
他的眼神早已在不知不觉里,和那些人一样浑浊。
后来,乞丐死了,没有人庇护,那些按捺不住的人朝他释放了最大的恶意,他们围殴他,抢了他的钱。
他开始学会隐忍学会藏私,也学会了,如何反杀。
慢慢的,没有人再敢惹他。
直到后来,他捡到了江乔。
准确来说也不是捡,这个一看就不像是黑巷里的男孩是被送进来的。
那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拽着少年把他扔在了这里,嘴里骂骂咧咧的,毫不犹豫走了。
少年长得实在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即使被人抛弃也依旧纯净,美好得不该存在这个黑巷里。
他把人带了回去,那些藏在黑暗里的人就不敢轻举妄动。
少年说,那个人是他妈。
是个小姐。
很奇怪,他明明已经烂在了泥里,少年却把他当做拯救自己的光。
是成为他的光还是一同沉沦?
方煜选择了前者。
他去收保护费,去捡瓶子,去干了不少活,凑够了钱,送少年去读书。
少年越来越依赖他,想要报答他。
可自己有什么呢?
少年想到了在那橱柜里的日子,窥见的他母亲的生活。
在江乔十八岁那天,方煜买了蛋糕回家。
少年脱得一丝不挂,戴着项圈叫着他主人。
在狭窄的床上,两个少年紧紧抱在一起。
方煜居然是兴奋死的,再醒来就是他穿到了这个人身上。
唏嘘了一下,方煜心安理得地亲了一口江乔白嫩的小脸。
也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