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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绵绵,如绢丝般自天而降。沾染上些许水汽的男人随手将披风和斗笠递给小厮,寻了一个隐蔽的位置坐下。
他来得迟了,戏台上的剧目已经接近尾声。花旦手持白绫三尺,唱那书生背信弃义,考取功名之后却再也没有回来。
台下的陆道非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真心觉得自己这些年砸在雨歇身上的钱算是都白花了,还不如学学陆道吾的做法,直接把人买下来收进太子府里养着。
这么想着,他招手唤来小厮,递出几枚铜钱。怎料那小厮不仅义正辞严地拒绝了,还说:“这位大爷,我们听雨轩的小厮可都是些清清白白的正经人,不是出来卖的!”
陆道非:???
“不,我是让你去找雨歇……”
“雨歇公子就更不可能了,人家是太子的挚友,您可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哈?太子的挚友?什么时候的事啊?他怎么不知道。
于是陆道非皱起眉,“……我就是太子。”
“真的吗?我不信。”
“那你想怎样?”
小厮狡黠一笑,“嘿嘿,得加钱。”
陆道非无语,又掏出一两碎银给他,“这下总可以了吧?帮我去跟雨歇公子传个话,就说六爷在鸿雁楼的雅间里等他。”
意外收获一笔横财的小厮生怕陆道非再把钱要回去,揣在怀里扭头就跑了,临消失前才冲他比了一个没问题的手势。
“……倒是个好苗子。”陆道非轻笑一声,又看了眼台上唱到自尽桥段的雨歇,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听雨轩。
其实台上的雨歇自打陆道非一进来就注意到了他,毫无敬业精神可言的小花旦立刻没了唱戏的心思,嘴上说“薄情寡义,我俩自此恩断义绝”,眼睛却偷偷瞄向坐在角落里的金主大人,魂儿都快贴到人身上去了。
雨歇是男生女相,美得像是吸人阳魄的狐狸精,却在班主的保护下养得纯洁如纸,干干净净。陆道非是他的初恋,情窦刚开的少年郎哪里经得住太子大人的温柔攻势,见过几次面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就连对方随手写给他的诗词都当宝贝一样供在小匣子里,时不时地拿出来鉴赏。
听人说,被包养的戏子是要贡献身体,和金主大人上床的。他满心欢喜地盼着,怎料那陆道非是君子中的君子,沉稳如柳下惠转世,认识这么多年了,什么出格的事都没做过。
想到这儿,雨歇的戏也唱得幽怨起来,他挥舞着白绫转了几圈,再回过身来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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