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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大一系草沈锦墨这两天有点郁卒,因为他发现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原来是他的宿敌。
也是他远房堂哥。
这堂哥是沈锦墨自小闻名的,这积年恩怨主要来自他爸妈从他小时候就日日念叨那“别人家孩子”。
剩半碗饭,“你那洛澜哥哥从来不挑食。”
打个架,“你那洛澜哥哥从来不打架,大家都喜欢他。”
考试翻个车,“你那洛澜哥哥永远是第一名,都不知道二字怎么写。”
“连二都不会写那不是文盲吗?”沈锦墨顶嘴。挨了母上大人一记爱的爆栗。
“别人家孩子”攻击在沈锦墨高三那一年到达极致,因为洛澜哥哥比他大一岁,保送进了T大。
“你看看你洛澜哥哥…”这成了沈锦墨母亲大人的口头禅。
要不是小时候两家住得近,家里还翻得出俩孩子一起去游乐场玩的照片,沈锦墨简直要疑心这别人家孩子是他母亲大人专门编出来打击他的。照片已积年日久,有点模糊,那小少年笑得温和,还确实有几分好看。
“小时候好看有什么用?”沈锦墨恨恨地想,“说不定现在又矮又胖,肯定不如小爷我好看。”
这倒不是自夸,沈锦墨确实很好看。一米八的身高,剑眉星目的漂亮男孩,情书一摞摞地收,班里小女生有一半都暗恋他。不过其实没啥用——沈锦墨对自己的性向很确定:他喜欢男的,还得好看的,怎么也得和他自己差不多好看。
所以就很难。
高三这一年被母上大人“别人家孩子”攻势打得够呛,沈锦墨也多了几分咬牙切齿,心想不就是个T大,小爷也考给你看。头悬梁锥刺股一年,高考发挥得居然还不错,还真的上了T大读计算机。父皇母上欣喜若狂,大宴了一个月宾客,沈锦墨也愉快地开始了大学新生活。
没了母上大人“别人家孩子”的拉仇恨攻势,沈锦墨也就暂时把洛澜哥哥丢在了脑后,专心享受美好生活。
他们寝室住了四个人,叶若宁是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学霸,上课总坐第一排正正面对教授,每日披星戴月泡图书馆,让人觉得和他说句话都压力山大怕耽误了学霸的时间。另两个人叫做厉端和白云意,厉端个子比沈锦墨还高半头,是那种带着点凶气的好看,白云意大约一米七五,长得白皙干净。这俩人是对情侣,据说从高中就好上了,感情好得蜜里调油,也不怎么避着人,经常说着话就亲一起去了。晚上也经常夜不归宿,据说在校外租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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