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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江副总编才有点动容,依旧笑着说:“叶先生是不是打算让都市报做你新闻的独家发布媒体。”如果真的是这样的,那叶映晴可是给了他们一个天大的人情,只是被挖了一个林华,实在算不得什么。
叶映晴说:“独家当然不好,如果我侥幸成为公众人物,是不能拒绝其他媒体记者的,但是我和林华保证,我们的最新消息,要发布的,肯定是第一个给都市报。”
江副总编这时心理真正舒服起来,马上与叶映晴聊起了一些合作的细节。
其实他也知道,娱乐明星虽然很讨厌娱乐记者。说他们的是狗仔队,但是明星的出名也是离不开娱乐记者的。所以明星与记者们是利益共同体,只是现在很多当红的记者,把媒体当作敌人,采取的是很不合作的态度。
这个叶映晴,比起那些明星,可是聪明得很。知道都市报有了叶映晴的独家消息,好处得到不少,但是叶映晴也能从都市报上得到很大的好处。
所谓双赢,就是如此。
至此,三人在饭桌上的气氛,才真正融洽起来。三人喝了几瓶啤酒,也吃了不少菜,江副总编突然貌似很随意地看着叶映晴,问他道:“说来我有些好奇,你为什么会选择小林做你的经纪人呢?”
是呀,为什么会选择自己这个外行人做他的经纪人,这也是林华一直奇怪的。听江副总编这么一问,喝得脸色有点红润的林华也把头转向了叶映晴。
叶映晴笑了,这一笑有点害羞、有点斯文,有点暴露出他才是一个十七岁少女的本质来,她说:“这个事情,说起来你们不会信的,我对娱乐圈半点也不了解,也不知道哪里找经纪人,或者加入什么唱片公司..想着林华小姐对我的报道这么上心,我想熟悉娱乐圈的人就她我是最熟悉的了。我又想,林小姐做了这么多年的娱乐记者,应该对娱乐圈有一个自己的利害***吧,所以做生不如做数,便选她来做我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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